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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澳大利亚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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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移民澳大利亚的申请中存在的误解

  在移民申请者中,存在著一些不太正确的观念和做法,譬如说有的人认为只要具有一个过硬的学位和几年的工作经验及一定的英语能力,只要填写一份移民申请表格,就能取得永居签证。殊不知在递交申请以后,不断收到移民部门要求作其职业陈述等补充材料,因为独立打分移民申请的学历及资历之评估,是分数的主要组成部分,故此对其职业陈述相对地比较严格,而申请人具备的只是对事实进行一般陈述的能力,而移民部门要求的陈述是要牵涉到有关移民定义,移民条件的本质问题,只有与有关移民定义及条款相辅相成的职业陈述,才能以最大的把握获取申请人应得的分数。此外,也有一些持学生签证的人士,认为自身条件不错,并且考虑到取得永居以后可以享受到的免教育,免费医疗等的待遇,在尚未完全理解打分概念和要求的情况下,就提出申请。要知道移民申请不是一种失败了可以重头开始的生意,它好比造房子,只有打下扎实的基础以后,房子才能越造越高。

  移民专业人士的工作就好比是在打地基,只有将申请者的情况进行审慎透彻的专业分析,准备好充分对于申请者有利的辅助材料以后,才能保证申请的成功率,故此借助专业的指导和辅助是绝对必要的。

  移民面试注意事项

  澳大利亚技术移民申请人可能被邀请参加面试,面试的目的有两个,第一、检查递交给评估机关或移民部的文件真实性,第二、评估该申请人的定居情况。

  面试旨在检查申请人提供欺骗性文件的可能性,这些文件包括提供给评估机关作为技术评估程序之一部分及提供给移民部作为技术经历最低要求之一部分的文件,另外,评估机关出具的评估结果的真实性也在检查之列

  被怀疑提供欺骗性文件而接受面试的申请人将被建议在面试时出具所有文件,在要求申请人参加面试之前,移民官应该已经要求并收到来自评估机关的关于该申请人的案卷,移民官将直接向评估机关索取案卷。

  一旦欺骗性文件被发现,此申请人将被告知移民官的看法,得到反驳这些论据的机会,如果他们不能反驳这些论据并令移民官满意,他们的申请将很有可能被拒绝 .

  面试的另一目的旨在考察定居情况,以保证申请人有能力应付与在新环境中定居有关的问题、有能力来适应澳大利亚社会及以家庭为单位相互支持、有凝聚力且同意他们在澳大利亚定居的愿望。

  移民官的评定通常是根据申请表格及证明文件中提供的信息作出的,有助于作出此评定的一些指标包括:申请人或担保人的家庭的大小及组成;申请人及其配偶对社会及经济概况方面的重大改变的适应潜力;申请表中某些问题的回答及其一致性,特别是有关教育、资历、英语熟练程度、职业、工作经历、健康及品行等问题;担保人在担保表格中提供的信息,移民官可能顾虑这些信息会引起申请人过多的期望;申请人及其配偶是否有现实的职业期望。当有任何事情引起顾虑时,面试将被安排以便进行详细评定。因为所有家庭成员都必须满足此要求,所以面试时主申请人及所有附属申请人均将被邀请一同参加面试。

  如果被邀请参加面试,不必太过忧虑,事实上移民局是鼓励移民官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对更多申请人的面试,但是也不能调以轻心。

  移民澳大利亚小帖士

  a. 如果你打算在申请签证期间去或离开澳大利亚,你必须告诉移民局,因为在这期间如果你离开你应该在的地方,你会被拒签。

  b. 如果你在澳大利亚申请签证,在申请评议期间,你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c. 同样,如果你在除澳大利亚以外的其它地方申请签证,在申请评议期间,你不能去澳大利亚。此外,如果你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签证,在你离开澳大利亚之前,你必须保证回国时你仍持有有效签证。

  d. 否则,你将不能回到澳大利亚,而且,如果你的申请失败,你也许将无权再次申请签证。

  e. 如果移民局通知你去面试,你必须在移民局指定的日期和地点参加面试。

  f. 如果你没有参加面试,移民局会在你以前提供的情况的基础之上评议你的申请。

  g. 移民局也许还会给你一次面试的机会,但他们并没有责任这样做。

  h. 如果其它人向移民局提供的有关你的情况使你被拒签,移民局通常会通知你在指定的日期去作解释。

  澳大利亚学生签证的限制性条件

  除了永久居民回程签证,其它澳大利亚签证都有签证条件。学生签证在旧政策下的签证条件主要有8202、8501、8206、8533、8101和8105等几项要求,即:

  8202签证条件要求学生至少满足80%的学校出勤率。

  8501签证条件要求学生必须购买海外学生健康保险。

  8206签证条件要求学生入学后不得转语言学校和12个月内不得转主要课程学校。

  8533签证条件要求学生入境后七天内通知学校其住址和搬家后七天内通知学校其新住址。

  8101签证条件规定学生不准打工。第一次获得的学生签证都有8101条件。

  8105签证条件允许学生在学校开学期间每周打工不超过20小时。8105条件须在学生入学并开始上课后方可申请获得。

  移民成文法第116条第3款规定,学生如违反签证条件8105和8202,移民部长必须取消其签证。移民成文法第15条规定,持签证人的签证一旦被取消,该人即成为非法非公民(unlawful non-citizen),既所谓“黑民”。移民成文法第189条规定,非法非公民者必须被拘留。

  新移民条例维持原来所有有关学生签证的签证条件,并引入了两项新的签证条件:8534和8535

  8534签证条件规定凡自费学生在澳所报课程不超过10个月,则通常不得在澳申请任何其它签证。

  8535签证条件规定持签证人通常不得在澳申请任何其它签证。这一条件主要针对由中国政府或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担保的学生。

  监控权和责任从移民部下放至学校。自2001年6月4日起,移民成文法第137J条和海外学生教育服务成文法第20条开始实施,从此将部分有关学生签证事务的监控权和责任从移民部下放至学校。这些条款规定,如学生违反签证条件,学校必须给学生和移民部发出通知,要求该学生28天内到移民部报到。如该学生不按时报到,28天后该学生签证自动被取消,与学生是否收到通知无关。同时规定,任何学校违反此法将受刑事制裁。

  澳大利亚学生签证的风险等级

  2001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留学移民政策开始调整,将留学生来源国的国家风险定为5级:第1级为无风险;第2级为低风险;第3级为中等风险;第4级为高风险;第5级为极高风险。而不同的国家的留学生也因根据留学的课程评估级别而有所不同。

  1. 无风险Level 1: 如日本、新加坡、美国、法国、德国、马来西亚、智利、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570-575签证均属于Level 1,也就是说自费留学生来澳大利亚读书,无需提供任何银行担保金,无需提供雅思成绩。

  2. 低风险Level 2: 如阿根廷570-573签证,泰国、沙特、印度尼西亚的全部签证,也就是说自费留学生来澳大利亚读书,最多只要提供前12个月的学费和生活费,无需雅思成绩。

  3. 中等风险Level 3: 如印度学生的573和574签证、伊朗的全部签证。以572的TAFE签证来说,需要提供前24个月的担保金,存款至少3个月,雅思至少4.5。2008年7月1日起,中国的570、574、575类别签证降低为Level 3。2011年中国的573签证,也降低为Level 3。

  4. 高风险Level 4: 如中国大陆的571、572学生签证。以572签证为例,需要提供雅思至少5.0,担保金计算最多36个月,且存款至少6个月。

  5. 极高风险Level 5: 目前还没有国家,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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